江西上调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最高每月有154元
江西增加了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记者从江西省人力和社会事务部了解到,江西省最近调整了工作致残等经常性补助,并确定为一至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不同数额的残疾津贴。
其中,一级残疾人每月增加154元,二级残疾人每月增加145元,三级残疾人每月增加137元,四级残疾人每月增加128元。
调整中还提到,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领取受扶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偶每月增加68元,其他亲属每月增加51元。职工在工作中死亡的,有一名以上的受扶养人,增加的受扶养人月养金额不得超过171元。
与此同时,被认定需要终身护理的残疾工人完全无法自理,他们的大部分生活无法自理,生活部分无法照顾自己,他们的生活护理费用标准都调整到了去年城市非私营单位工人平均月薪的50%、40%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