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收购银泰违反《反垄断法》被罚款50万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12月14日消息,根据《反垄断法》规定,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起案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未申报违法行为。根据《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粤文集团于2020年12月14日收购新立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深圳市丰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能投递科技有限公司股份。粤文集团、深圳市峰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于上述处罚决定,阿里巴巴表示,“接到有关部门通知后,我们已按照政策指引和要求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