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陆路渠道开始运营了
天津第一批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番茄酱罐近日在天津海关成功报关,经西安阿拉山口卸货,出口至"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哈萨克斯坦。
据报道,中欧列车上电子商务货物的顺利出口标志着天津海关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陆路的正式运作。
据了解,根据海外买家的实际需求,如目的地、收货期限、包装等实际需要,企业可以合理选择海陆空运输,选择更加多样化,成本更可控。
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的直接出口,称为"跨境电子商务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代码为"9710",适用于跨境B2B电子商务直接出口的货物;第二种是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库,称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库",海关监管代码"9810",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储货物。
从2020年7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北京、天津等10个海关开展了B2B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监管试点项目。截至2020年8月27日,天津港14家企业宣布,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额已超过4000万元。自2020年7月1日试点以来,天津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价值稳步保持在全国第一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