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容忍!非法占用0.08亩耕地建设住房公告
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开通报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 35 起典型违法耕地建设案件,包括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地。
记者对这些案件进行了梳理,发现与以往报告的任意占用耕地案件相比,本通知涉及的耕地面积较小,其中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斯托壁镇的村民非法占用面积仅为 0.08 亩,是 35 起中最小的,而山东省滨州市武地县唐某的非法占用面积最大,仅 3.2 亩。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红线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5 亩以上和一般耕地 10 亩以上。
这次简报的典型案例是面积相对较小,主要要考虑反映对新建耕地的‘零容忍’态度。"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颖解释说,有些人可能认为占用少量耕地和建房的后果不那么严重。综合起来,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将不可避免地对该国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对新建房屋用地随意占用的行为,无论面积大小,都要依法制止,认真查处。
保护耕地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 14 亿人民的生存。自然资源部发言人吴海阳早些时候说,农村住房建设问题突出,放任其蔓延将不可避免地加剧耕地的 "非农业",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7 月以来,道道政令剑指非法占用耕地建房。7 月 3 日,国务院召开电视会议指出,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当务之急是立行立改,坚决制止增量,防止违法面积进一步增加,使耕地不再被非法侵占。七月二十九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农村耕地建房的通知》和《关于保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从疏堵上进一步明确了遏制新增合理用地需求的有关要求,强调以 "零容忍" 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九月十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坚决制止耕地 "非农化" 行为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 "非农化" 行为
7 月 29 日《通知》下发后,国家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部副总督察陈辰钊表示,对新出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以“零容忍”的态度处理。应当拆除的,应当没收的,应当限期恢复耕作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
记者发现,在上报的 35 起案件中,大部分已被拆除并恢复种植到位。
不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王永梅 10 月 20 日在自然资源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各地通报的情况看,保障房建设新的违法占用耕地现象仍时有发生,新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仍时有发生非法占领并没有从根本上停止。
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新增”如何界定?崔莹说,7 月 3 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因此,各地要以 7 月 3 日为时间节点,严厉打击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当然,7 月 3 日前违法占用耕地、盖房子,不是放任的问题。崔莹说,9 月 1 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农村非法占用土地上房屋建设工作方案》,分步解决,列入历史遗留问题,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研究和制定了综合勘查排水的分类处理政策,为下一步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奠定了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部门在严格保护耕地、防止耕地“非农”的同时,还特别注意依法保障村民住宅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合理利用的通知》。目前,已有 16 个省份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其他省份也在开展这项工作。